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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硫燃油附加费(LSS)调整通知(2019)

来源:锦程物流  发布时间:2019/10/21 10:46:20

致: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高丽海远(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起对深圳港进出口的货物收取的低硫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自韩国进口或者出口到韩国的货物另行通知) 费率标准为:

 R1(近洋) 深圳/日本,俄罗斯,香港 

出口 USD 45/90 (20’/40’) 

进口 USD 45/90 (20’/40’) 

R2(近洋) 深圳/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缅甸 

出口 USD 75/150 (20’/40’) 

进口 USD 75/150 (20’/40’) 

深圳/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

 出口 USD 165/330 (20’/40’) 

进口 USD 85/170 (20’/40’) 

深圳/阿联酋,沙特,伊拉克,科威特 

出口 USD 175/350 (20’/40’) 

进口 USD 90/180 (20’/40’)

 注:开顶柜(OT),平板柜(FR),危险品(DG)费率与干货箱相同。

 冷箱(RF)费率为干货箱的1.5倍收取。

 该费用默认跟随提单运费条款 生效日期:出口按船期表船期,进口以到港日期为准 该费用为浮动费率,该标准11月份生效。12月费率将在11月底通知 另,从2020年1月起,三个月更新一次该费率。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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