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检验检疫须有标志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1-11-17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自2000年1 月1日起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统一加贴CIQ(即检验检疫)标志。
加贴CIQ标志的进口食品范围包括:酒类、饮料类、乳制品类、糖果巧克力类、罐头类、坚果炒类以及定型包装的食用油类。椐介绍,检验检疫标志的基本内容为中国检验检疫的英文缩写“CIQ”,基本样式为圆形,银色底蓝色字,标志尺寸以标志的外圆直径为准,分为15mm、25mm两种。
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凡购买自2000年1月1日以后进口的食品时,一定要认明CIQ(检验检疫)标志,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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