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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货代注意!刚刚,出口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实施新规

来源:锦程物流  发布时间:2020/4/2 9:19:55

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截至欧洲中部时间3月31日18时(北京时间4月1日0时),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达754948例,累计死亡36571人,已报告病例的国家和地区超200个。
随着疫情在海外的持续蔓延,近期,我国疫情相关物资的出口和捐赠量激增,但也出现了部分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问题。

商务部公告


对此,3月31日晚,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从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据了解,目前,我国出口产品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数量如下:
  • 国家药监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注册信息(共23家)


  • 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国产呼吸机注册信息(共62家)


  • 省级药监部门医用防护服注册信息(共301家)


  • 省级药监部门医用防护口罩注册信息(共150家)


  • 省级药监部门医用外科口罩注册信息(共523家)


  • 省级药监部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信息(共752家)


  • 省级药监部门红外体温计(含耳温计、额温枪)注册信息(共236家)

具体信息,可点击下面网址进入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官网查看。

http://www.nmpa.gov.cn/WS04/CL2582/


在此提醒广大货代、外贸企业,在出口相关产品前,一定确认好产品资质,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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