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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CL:关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通知

来源: 东方海外OOCL    发布时间:2017-10-17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 (2017年 第39号)的规定,现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并于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 在此,特此通知,OOCL将于2017年10月15日起停止接受2017年 第39号公告新增的24种固体废物以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规定的其他进口固体废物的订舱。
  
  敬请客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并且对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及《限制进口类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上的固体废物进口,OOCL要求客户在订舱时必须提供准确及详细的货物品名以及相关资质证书以作参考。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OOCL当地客户服务代表。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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