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范围及报关规范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
发布时间:2016-01-06
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范围及报关规范
发证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所列药品进出口时,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凭以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1、管理范围
2、报关规范
(1)向海关申报进出口精神药品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及其他有关单据。
(2)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准许证仅限在该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热门资讯
-
1
达飞轮船公告
WAX航线MAERSK ENSHI轮422W(0WWI5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3)...
-
2
马士基航运公告
关于第 23 周 TPX 船舶相关截止时间的通知
-
3
马士基航运公告
关于第36周TP10航线船舶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
4
海洋网联船务公告
AUE船期晚开通知
-
5
马士基航运公告
月25日,马士基官网发布通知,修订(调升)远东亚洲(不包括中国台湾)至南美洲东海岸所...
-
6
ONE航运公告
以色列的指定代理人将继续运作
-
7
突发!美国邮政停收中国内地和中...
最新消息,美国邮政服务(USPS)当地时间周二(2月4日)晚间宣布,从2月4日起暂停接收从...
-
8
涨价!船公司发布运费调整通知!...
近日,赫伯罗特官网发布公告,将提高远东和欧洲之间的FAK费率和征收从亚洲/大洋洲到非...
-
9
达飞轮船公告
ACSA1航线NORTHERN DEMOCRAT轮1MHS8E(1MHS8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10
马士基航运公告
当地时间1月2日晚间,马士基发布公告称,“在去年12月30日我们的‘马士基杭州’号遭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