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事故的赔偿期限
来源:
物流知识网
发布时间:2014-08-20
对属于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应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至填发“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时止:款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为10天;超过5000元未满5万元的为20天;5万元及以上的为30天。
热门资讯
-
1
美森轮船:美森乐琳 美森瓦胡长...
尊敬的客户,
-
2
东方海外公告
我司将增加一条加班船 TLP5- EA CHARA 004E,预计开航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7 日。...
-
3
马士基航运公告
关于第25周070航线船舶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
4
中远海运集运十一特别免箱期
2023年黄金周将至,在今年的黄金周假期期间,中远海运集运秉承优质服务的传统,为您...
-
5
ONE航运公告
以色列的指定代理人将继续运作
-
6
马士基航运公告
10月16日,马士基发布更新公告,目前往返以色列的预订继续被接受。然而,对于危...
-
7
达飞轮船公告
WAX航线MAERSK ENSHI轮422W(0WWI5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3)...
-
8
达飞轮船公告
PHEX航线CMA CGM LOIRE轮0BEI7W(0BEI7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9
马士基航运公告
据报道,丹麦马士基12月27日在官网更新的信息显示,未来数周内该公司旗下将有数十艘...
-
10
达飞轮船公告
WAX航线MAERSK ENSHI轮422W(0WWI5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