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规定
必须规定确切的装卸时间,如“共5天的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按港口习惯尽速卸货”这种写法极易引起纷争。怎么样、什么时候是合同允许的装卸时间结束呢?
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建议中几次提醒,“每舱口装货××吨”的写法优于“每
可工作舱口××吨”或“可用的工作舱口××吨”。按英国法关于“天气许可”和“晴天工作”例外的最新判例,在合同中应该明确指出在什么情况下“天气例外”的条款才可以适用“Grainvoy”第二部分的第 9条第一款规定:“如果船舶在装货港或卸货港等待 ,无论何天气,时间损失计算为装卸时间,但如果船舶在装货/卸货泊位,因为天气原因而实际不能进行装卸工作的,时间损失不计为装卸时间”。
在 “Norgrain89”第19条第四款和“Worldwood”第9条第六款中也有类似规定:在“Nuvoy84”第27条第三款规定“天气阻拦-在本租船合同下, 装卸工作确实因为恶劣天气而受阻的,时间损失不计算为装卸时间”。
在规定装卸时间时,应该避免诸如“每可工作的班组”此类含糊不清的写法。还有另一种纠纷不断的写法是“每个最大的可工作舱口,每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 ××立方米(...per biggest workable hatch per weather permitting day of 24 consecuti-ve hours)”,这在运往埃及的木材运输合同中已使用多年,在实践中非常混乱:如果是这样,那么甲板上的货物怎么办?这就无法计算了。
在规定装卸时间时,不要轻易答应“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原因很简单,假设在装货港节省了2天(速遣费每天1000美元)的时间,但在卸港发生了4天的滞期(滞期费每天2000美元),如果允许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则承租人只要支付2天的滞期费,共4000美元而已;如果不允许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则承租人需支付4天×2000美元/天 - 2天×1000美元/天=6000美元的滞期费,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经常发生纠纷的还有关于大舱口的装卸时间计算问题。《1993年航次租船合同用语解释》中(如果被引用的话)规定:“一个舱口如果可以同时供二班工人工作的视为二个舱口”。
-
1
东方海外公告
我司将增加一条加班船 TLP5- EA CHARA 004E,预计开航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7 日。...
-
2
ONE航运公告
以色列的指定代理人将继续运作
-
3
MSK船务公告
关于第26周AE5航线船舶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
4
达飞航运公告
法国航运业巨头达飞轮船于1月2日发布公告,宣布自1月15日起,将对亚洲至地中海基本港...
-
5
达飞轮船公告
BBX2航线CNC JAGUAR轮0HBB9S(0HBB9S1NC)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6
马士基航运公告
关于第 23 周 TPX 船舶相关截止时间的通知
-
7
马士基航运公告
马士基表示:“可以确认集装箱船“DALI”为Grace Ocean所有,由Synergy Group运营。...
-
8
达飞轮船公告
WAX航线MAERSK ENSHI轮422W(0WWI5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3)...
-
9
达飞轮船公告
SHAKA2航线CMA CGM NILE轮0SSHRW(0SSHR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1...
-
10
达飞轮船公告
BOHAI RIM航线CSCL AUTUMN轮058E(0BHIL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