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托运人应注意以下几点(二)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2-08-14
2、放射性物品,应当持有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包装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
(四)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填写托运单,以防止混装而引发重大事故。
(五)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需提交生产或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危险货物鉴定表》,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运输。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热门资讯
-
1
马士基航运公告
3月13日,马士基官网发布通知:已恢复接受往返苏丹港的新预订。
-
2
马士基航运公告
由于巴拿马政府与加拿大跨国公司 First Quantum 的子公司 Minera Panama 之间达成的...
-
3
达飞轮船公告
ANL-FAL 航线 CMA CGM BOUGAINVILLE 轮 0FLMLW(0FLMLW1NL)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
-
4
罢工危机解除!美东码头谈判达成...
据外媒最新消息,美国国际码头工人协会(ILA)和美国海事联盟(USMX)已成功谈判达成...
-
5
地中海航运公告
MSC NOTICE – INDIA Cargo Manifest and Transhipment Regulations - 7th UPDATE...
-
6
马士基升级调整这条印度航线!
9月中旬,马士基将升级调整这条中国-韩国-印度航线“FI3”服务,可直...
-
7
东方海外公告
5177- 我司部分航次挂靠码头调整
-
8
东方海外公告
5177- 我司部分航次挂靠码头调整
-
9
达飞轮船公告
WAX航线MAERSK ENSHI轮422W(0WWI5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2)...
-
10
达飞轮船公告
CHINA 1航线XIN YAN TAI轮247S(1QAGUS1NC)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